新乡中院推进实体化运作 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9-05-24 10:49:45



    5月23日,在新乡中院的强力推进下,担负省高院首批试点任务的辉县市法院联合协调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率先在全市成立首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

     今年以来,新乡中院加快推进全市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做好平台办公硬件建设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工作,积极推进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协作工作机制、月报告制度等制度,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作为试点法院,辉县市法院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打造具有辉县特色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工作机制。

    辉县市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由辉县市法院推动设立,利用一体化处理平台,共享数据,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同时打破各部门间的资源和信息壁垒,使参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促进社会治理的预警和协同,促进道交纠纷的预防、化解和社会治理模式的改革、创新,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了解,道交事故一体化处理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运用大数据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水平,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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