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跨省执行 借助微信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05-23 09:25:25


      近日,卫辉市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山东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利用微信调解促被执行人魏某、孙某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就下余欠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4年10月,山东广饶县的魏某与河南卫辉孔某达成淀粉购买协议,但魏某收到淀粉后并未支付货款,一年后,魏某和妻子孙某向孔某出具了“欠淀粉款11万元,于2016年2月25日前还清”的欠条,并约定产生纠纷后由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审理。欠款到期后魏某夫妇仍未还款,2018年孔某向卫辉法院起诉要求魏某夫妇归还欠款并承担利息。法院判决告魏某、孙某支付孔某淀粉款11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孔某申请强制执行,卫辉市法院依法对魏某夫妇的财产及银行账户进行了网络查控,并将魏某夫妇列入失信人名单,对魏某夫妇名下的汽车进行了查封。因两被执行人家住在山东,且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远赴山东广饶县找到魏某夫妇家中,发现只有被执行人孙某在家,通过对孙某晓以利害,讲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孙某随即利用微信在与丈夫魏某沟通后,又通过添加孔某微信,与其取得联系,三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即:魏某、孙某当天偿还5400元,下余欠款每年最少付15000元,每月最少交1000元,直至判决执行完毕。并约定协议双方签字后解除魏某、孙某的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

    在申请人孔某收到5400元后,向卫辉法院申请解除了对魏某、孙某的限高及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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