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号,新任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朱海伦在全市干部大会上表示,要在困难面前勇于进取,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始终把“ 民所恨,除之。民所想,予之”,作为座右铭和行动准则,动员一切力量,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
“民所恨,除之。”老百姓恨什么?当前,在新疆,在乌鲁木齐,老百姓之憎恨就是破坏民族团结和稳定的人和事。新疆7.5事件平息后,乌市的社会秩序迅速得到了恢复,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又变换手法,用针状物扎伤无辜群众达500多人,就被扎伤的群众而言,本身不是一个个别孤立的事件,而是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的延续。正常的社会秩序被破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冲击,这就是百姓所恨。9 月3日乌市街头的群众聚集活动,就是民所恨之表现。民之恨即国之恨,即党和政府之恨。在敌对分子的挑战面前,在严重践踏国家法律面前,党和政府就要敢于进取,敢于担当,迅速运用专政的手段,依靠法律的武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敌人,震慑犯罪,维护稳定。9 月6号,乌市公、检、法三机关发布了联合通告,这是对敌斗争的号召,是“除之”犯罪的利器。对使用有毒害物质的注射器刺伤他人的,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对借机滋事从事打砸抢烧等犯罪活动的,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一律依法惩处。这样的举动,一定是民之所望,民之所盼;这样的行动,一定是敌对势力所惧,一定是犯罪分子所怕。
“民所想,予之”。在不能安居乐业的情形下,老百姓想什么?想过安定的日子,想到稳定和团结。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利益是一致的,民所想,即政府所想。在乌市干部大会上,朱海伦书记强调:市委要团结全市各族人民,把人民迫切需要的愿望作为市委决策干事的第一位标准要求,第一位责任任务,第一位考核内容。良好的愿望,正确的决策,须要付之积极的行动,目前最需要的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困难面前勇于进取,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深入社区家庭,带着感情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最需要的是紧紧依靠各族人民,带领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共度难关,这样才能赢得民心,稳定人心,给人民群众交一个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