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行谎报姓氏 被识破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8-09-19 11:47:20


    被执行人王某某因与赵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辉县市法院审理后判决其给付申请人赵某某赔偿款45600元。王某某不主动履行,赵某某于2017年7月21日向辉县市法院申请执行。

   当执行人员到王某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时,王某某正好在家门口。由于刚接到案件,执行人员并不认识他,便问王某某核实身份。王某某谎称自己姓李,是往这家送水的,搬着放在院子里的水桶慌慌张张的走了。看到王某某神情,执行人员急忙询问周围的群众,确认刚才走掉的就是王某某。此后,执行人员多次到王某某家执行,始终未见到其本人。

   近日一天清晨,自以为平安无事的王某某正在家蒙头大睡,结果被执行人员抓个正着,执行人员再次询问其到底是姓李还是姓王时,王某某神情慌张,一时说不出话来。见其没有履行的诚意,执行干警将王某某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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