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拒偿还 拍卖房产维权

  发布时间:2018-09-03 14:27:21


      2014年,王某、张某夫妇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崔某借款16.5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到期后,经崔某多次催要,王某夫妇拒不偿还。2016年崔某以民间借贷纠纷将王某夫妇起诉到卫辉法院,经开庭审理,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偿还还崔某16.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夫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崔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夫妇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王某夫妇在卫辉市区某商场购买的一商铺,卫辉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产进行网络拍卖,经多轮竞价买受人焦某以最高价11.6万元成交,并授权委托代理人李某当场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8月28日,申请执行人崔某在卫辉法院办理了领取执行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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