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村民朱某和妻子刘某因借款不还与同村的赵某发生纠纷,后经新乡县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调解,达成还款协议,新乡县法院做出确认裁定,朱某偿还赵某本金50000元,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裁判生效后,朱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今年7月,赵某申请对朱某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先后几次传唤朱某到庭,每一次朱某都向执行干警承诺回家筹集钱款,结果往往一走了之,同时其妻刘某也悄然躲藏起来。 8月20日,执行干警得到被执行人朱某在家的线索,迅速出击,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到了法院,朱某拒不提还款的事,对法院拘传丝毫不放在心上。鉴于朱某的表现,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留。执行干警不放弃和解工作,第二天来到拘留所对朱某进行释法教育。经过短暂的拘留所生活,再加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让朱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思想态度上渐渐有了转变。
最终,朱某向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委托执行干警找来其亲属,希望与申请人和解。21日下午,在朱某父亲的担保下,朱某与申请人赵某达成执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