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法院约谈的法儿真管用,拖了俺那么久的钱这一届村委会终于还了!”2018年8月9日上午,村民范某走进凤泉区人民法院,给该院长王建文送来了一面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因债权转让纠纷,2016年8月经二审法院判决,凤泉区某村委会返还范某欠款及利息共计2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6年9月19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村上没钱,没有偿还能力。经执行干警调查后,将村委会名下仅有的一处门面房查封,但因案外人提出异议之诉最终致使该门面房无法拍卖变现。随后,干警又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案件仍无法推进。
7月25日,凤泉法院联合区政府、区纪委、区人大等部门集中对涉特殊主体的被执行人进行约谈,警示告知该村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新官不理旧账”是一种积弊,是懒政、不作为的表现,受害的是群众和基层组织的公信,后果严重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惩戒,还将接受党纪政纪的追责问责。
新官也应理旧账。当天约谈结束,该村委会就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欠款及利息共计近30万元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