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最高院首次在河南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犯
本报讯(首席记者 吴倩 记者 赵国宇 特约记者 刘改华 景永利 通讯员 郑建友)“我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今天在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对你进行提讯。你听清楚了吗?”“很清楚。”…… 9月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现羁押于河南省新乡市看守所的被告人李某进行了远程提讯。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在河南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犯。
据省法院刑三庭庭长程慎生介绍,所谓远程视频提讯,就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整个讯问过程由远程提讯系统自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提讯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讯问记录及时传真至罪犯关押地所在法院,由当地法院打印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邮寄回最高人民法院。程慎生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前不久,省法院刑三庭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网络覆盖情况以及视频室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馈了意见。目前,我省在网络覆盖硬件建设上基本具备了远程视频提讯条件,现正在就提讯室建设和工作程序等与最高法院作进一步沟通。
“采取远程视频提讯进行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贯彻科技强院方针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说,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原则上承办人都要亲自到被告人羁押地进行提讯。这种办案方式最大的弊端是办案效率低下,司法成本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决定推行死刑案件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向科技要效率。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前期准备事项的通知》,对这项工作专门作了部署,要求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提讯被告人原则上以视频提讯为基础,其他形式为补充。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都要采取视频方式进行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