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酒酿事故 七旬老汉为自己买单

  发布时间:2018-07-10 11:11:25


     年近七旬的岳某是养蜂人。近些年挣了一些钱,买了一辆电动四轮,方便了生意来往。

     5月的一天,岳某开着新车到平原示范区找朋友办事。酒足饭饱之后,老岳开车回家。在变道超车时,撞在一面包车的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到现场时,发现岳某身上有很重的酒气,涉嫌酒驾,就将其带回进行酒精测试。经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案发时岳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139.45mg/100ml,属醉酒驾驶。

   后经原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岳某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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