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到新乡法院调研工作。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登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新乡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等分别参加会见、调研和座谈。
上午,胡道才院长先后来到原阳县法院及师寨法庭、新乡中院审判法庭和红旗区法院,现场了解收结案、诉调对接、院庭长办案、审判团队配备、信访接待、信息化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在诉调对接中心,详细了解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案件类型、工资报酬等情况。针对红旗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较多的情况,指出要积极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促进此类纠纷公正高效解决。在立案服务大厅,详细询问了值班律师派驻及工作情况,强调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公益法律服务标志,防止群众对值班律师与法院的关系产生误解。在基层审判法庭,指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在人民法庭,详细了解了法庭员额人数、人员结构、辖区人数、案件类型、调解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申请执行案件及上诉案件占所办案件比例等,鼓励探索实行电子送达制度,以信息化手段破解送达难题。在新乡中院审判法庭,现场观摩了集类案推送、关联案件查询、电子卷宗使用、智能回填、文书编写、质效评估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审判辅助系统操作演示。胡道才院长肯定新乡中院信息化建设已经达到发达地区水平,值得全省法院学习,今后要在“用”上下功夫,推进信息技术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更好服务诉讼群众、服务法官办案、服务审判管理。
下午,胡道才院长听取了新乡中院工作汇报,并与基层法院院长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代表座谈交流。胡道才院长充分肯定了新乡两级法院的工作,指出新乡法院诉调对接、司法为民、家事审判改革、审判专业化及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效果很好,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借鉴。就下一步工作,胡道才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现了我国法治特色,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取得非常好的治理成效,推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法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要正确理解、妥善处理省级统管与接受地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相统一;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实实在在的案件质效服务好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执法办案是法院第一要务,只有把案件办好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讲政治、顾大局。要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认真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四项主要任务。要牢记有为才有位,发挥好应该发挥的作用,党委政府才会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法院;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差距补足短板。正视案件发改率、申请再审率较高、审理期限较长等问题,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认真加以解决。部分基层法院所推行的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鉴定,是有益的探索,要加强实证研究,明确委托主体、程序、适用范围等。要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在办案程序和质效指标上弄虚作假、搞“技术”美容。要倾尽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坚决落实最高法院要求,确保年底前与全国法院一道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同时,要深入研究生效裁判包括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不高的原因,通过加大制裁力度、提前释明法律后果、提高审判质量等方式,切实提高自动履行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发展根基。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决定性因素,是少数司法行为不廉洁的人和少数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案件。要高度关注这两个“特殊少数”,以更高的标准,深入推进全市法院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廉洁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