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五年多的工资款被“追”回来了

  发布时间:2018-01-31 10:28:39



    1月23日,郭某某等11名农民工来到辉县市法院领取了25000元的工资款。郭某某感激的说:“辉县法院法官帮我们讨薪前后奔波了四年多,我们终于不再为工资款揪心了!”

     2012年春天,郭某某与杨某某、李某某等11人跟随睢某某来到了山西某县一工地上干活。当年5月工程完工后,睢某某付了部分工钱,余下39427元没有结清,睢某某为郭某某等人出具了欠款手续,便不再说工资款的事。2013年1月,郭某某等人将睢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睢某某于2013年8月20日前付清11人全部劳动报酬39427元。协议到期后,睢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拖着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由于睢某某四处躲藏,再加上他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得不到执结。今年1月22日,睢某某悄悄地从外地回到家中,让一直寻找他的执行法官逮个正着。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睢某某一次性给付郭某某等11人工资款25000元,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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