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新乡中院召开第十一次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切中时弊、要求明确,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十九大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要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政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为新时期两级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推动作风整体好转。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要紧盯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互相走访、互相送礼、互相宴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让广大干警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反弹回潮,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
新乡中院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主持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