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钥匙想偷车 判你刑罚没商量

  发布时间:2009-09-01 16:53:51


    捡到同事的钥匙本该尽快归还,可这仨被告人捡到同事钥匙不但不归还失主,反倒打起偷车的主意,被判刑罚真是罪有应得。8月26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晓杰、陈东来、张朋飞拘役五个月、五个月、三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6月2日11时许,被告人张朋飞在工厂车棚内捡到被害人申某的电动车钥匙。6月8日15时许,被告人王晓杰、陈东来、张朋飞三人预谋后,由被告人王晓杰向陈东来指认放车地点及车辆,然后被告人陈东来拿着钥匙将申某的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1247元。案发后,该车已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晓杰、陈东来、张朋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鉴于被告人张朋飞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牧野区法院遂依《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景永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