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群众所需 让群众满意

——新乡市两级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08-12-25 09:03:42


    新乡市两级法院今年以来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今年7月,河南省政法委和河南省综治委对全省18个省辖市政法部门公正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群众对新乡市法院系统的满意率为91.56%。

                       集中接访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2008年5月5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大厅。“王院长的一席话,让我心里的疑虑打消了。我回去后要给200多名职工作解释,告诉他们法院是最讲公道的地方,不用再到处上访了!”新乡某煤炭公司上访代表徐某紧紧握住市中院院长王伯勋的手由衷地说。

   徐某是新乡某煤炭公司的职工。因他所在的公司拖欠银行贷款被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偿还所欠贷款。但该公司无力在期限内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这家煤炭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拍卖之前,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评估。但煤炭公司的职工认为评估机构估价太低,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遂推选徐某为上访代表,徐某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王伯勋亲自接待了他,耐心将法院依法委托评估拍卖的相关情况向他解释,最终消除了徐心里的疑虑,也使一起上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以来,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新乡市两级法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等问题,开展了集中接访活动,两级法院院长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在集中接访中,他们对接访的案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集中处理。

   王伯勋说:“尽管当事人上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更主要的是我们自身原因造成的。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不畅通,集中接访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接待上访群众。”自今年5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3次集中接访活动,共接访案件385件,已办结113件。

   为了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新乡市两级法院建立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长效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主管立案信访工作副院长和立案信访部门负责人的电话号码,以方便群众预约接访,同时,对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处理。  

                       巡回办案减少群众诉累

   “多谢你们及时处理了纠纷,要不然俺的土地可就荒了。”农民胡启发十分感激地对法官说。

    2008年6月17日,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的法官顶着烈日来到田间,现场开庭。他们及时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土地边界问题引发的诉讼案。该案的当事人之一胡启发终于能顺利地给自己的土地浇水灌溉了。

   新乡中院下辖12个基层法院、46个人民法庭,辖区人口550万。辖区大,村庄分散,且有相当一部分人住在偏远山区,导致部分农民被侵权后难以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彻底改变群众诉讼不便的状况,新乡市两级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现场开庭,就地宣判,力争把案件解决在村头、地头、炕头。

   新乡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在基层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走访,征求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4月,中院院长王伯勋为一起离婚纠纷,先后十几次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他走访群众达80余人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58起。  

   2008年1至8月,新乡中院进入二审的涉及相邻关系等家庭纠纷的案件有20%是就地巡回审判的,基层法院80%的民商案件也是就地巡回审判的。许多案件、纠纷当场得以解决,既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新乡两级法院还在全市4300多个民调组织建立联系点、巡回办案点、法律服务点,全市46个人民法庭坚持在巡回办案点定期办案。与此同时,新乡市各基层法院相继出台制度,选择赡养、抚养、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深入到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开庭,让群众旁听庭审,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的案件,坚持到当地或案发地开庭审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巡回审判案件152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40%,参加旁听群众7491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审执让群众感受公平公正

   为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明明白白打官司”,新乡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了审执公开制度。自2008年4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公开审判案件4741件,旁听群众28920人次,新闻媒体报道260次。对一些信访难案,为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社区代表以及其他群众旁听,让他们监督并支持法院的工作。对公开审理的案件,群众持有效证件就可以旁听,新闻媒体可以进行公开报道。

    对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相关卷宗一律由立案庭编号,统一由院档案室管理,方便群众查找。

实行大立案制度,从立案时就确定合议庭成员和承办人,从源头上防止了“人选案”、“案选人”的现象。通过强化合议制度、正确适用证据规则、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案件审判质量评查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审判质量。

   他们正确处理裁判与调解的关系,不断强化调解意识,创新调解方法,在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针对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新乡市中院及时调查研究,总结出了“多层次”(换位思考法、求同存异法、亡羊补牢法)、“多元化”(基层组织、单位、亲属、朋友、法官参与)、“三步式”(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庭后调解)的调解方法。同时,该市两级法院大力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增强办案人员调解案件的积极性。中院民一庭法官王玉梅注意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准确掌握调解的时机,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一个月就调解结案22件。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0%,有的基层法院的调撤率达到了80%以上。

   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新乡市两级法院加强与纪检、公安、金融、建设、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组织纪律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法院还通过悬赏执行、强制审计、强制申报财产和限制出境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执行新方式在实践中也被充分运用。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效执结率已达58%,同比上升了近2个百分点。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体现人文关怀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何某身受重伤,卧床不起,但他拿不出钱来打官司。

在得知打官司可以减免费用后,何某70岁的老母亲向法院递交了缓交诉讼费申请。法院依法为其免除诉讼费1万元。法官又快审快执,及时将8万元赔偿款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拿到赔偿款后,老人逢人便说:“要是没有法官的帮助,我们一家不知如何才能挺过来!”

   为了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新乡市两级法院完善各项措施,加大对他们的司法救助力度,对特困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的案件一律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今年4月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33件,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84万元,对案件确无执行条件且生活极其困难的140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

   新乡市两级法院还将为民措施涵盖到每一个司法活动中,推出了42项亲民、便民、利民措施:开通24小时便民立案、执行电话,设立司法便民流动车,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大厅配备导诉员,全面实现一站式服务,建立立案首问负责制;开辟简易案件特别通道,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负责,做到在半个小时内完成所有立案手续,当事人当时便知道开庭日期、地点和大致结案的期限。立案大厅已经成为集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窗口。

   新乡市两级法院还实行预约开庭、择时开庭、假日法庭等多种方式,以方便当事人安排生产生活。同时,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立案双轨制,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上门立案、巡回立案,这些便民措施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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