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孔某带领工人在赵某的幼儿园施工,工程结束后赵某迟迟拖欠孔某等人25000元的工钱拒不偿还。经原阳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赵某支付原告孔某工程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孔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多个银行存款后,立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马不停蹄地赶往多个银行进行扣划,5天内将25000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至此,一起涉及农民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10天内执行完毕。原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探索出,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案件繁简分流的新思路,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困局,破解执行难,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