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2日,凤泉区的王某某外出办事,和同样骑电动车的常某相撞,致使其受伤住院治疗,后经交警部门鉴定,常某负事故全责,后因赔偿问题二人发生纠纷。
7月3日下午,王某某来到凤泉法院准备立案起诉,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引导其到诉调对接中心解决,听说不用花钱能解决问题,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同意了。
调解员联系上常某来到到诉调对接中心,法官便和调解员一起倾听双方诉求,了解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常某对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到医院探望的行为向王某某正式道歉,王某某给予了谅解。
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分歧,当天没有谈拢。7月4日下午,调解员继续召集双方协商,最终两人各自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常某赔偿王某某损失1800元后互不追究。
该协议当场履行,王某某和常某握手言和。至此,凤泉区诉调对接中心受理的首例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