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辖区内“两抢一盗”案件的多发势头,进下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卫滨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
一是严格适用法律。坚持全面贯彻“严打”方针,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特大“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具有法定从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以及采用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要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和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和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特别是通告期间有自首、主动坦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对盗抢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的力度,依法追缴和没收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和供犯罪分子使用的工具,彻底摧毁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二是确保案件质量。坚持把提高办案效率、加大打击力度与保证办案质量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坚决防止人为“降格”或“拔高”处理。坚持严把立案关,认真审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对主要证据不足、材料不全、不符合开庭审理的案件,不予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安排开庭审理。审判委员会要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研究“两抢一盗”案件的范围,对拟作减轻、免除处罚的案件,拟判处缓刑、宣告无罪的案件,切实地把好案件质量关;慎重适用罚金刑,杜绝错误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问题;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严肃办案纪律,坚决杜绝“三案”问题的发生;积极作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刑事案件被害人困难救助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力求案结事了,实现案件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提高审判效率。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不纠缠细枝末节,确保快审快结;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团伙犯罪案件、系列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优先审理,整合审判力量,实行案件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