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天气炎热,没有一丝风,大地活像一个蒸笼。封丘县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后,来到尹岗镇某起重公司,现场执行一起近7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的申请人封丘县某金融机构,被执行人某起重公司。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原告申请,做出以物抵债裁定。由于该案标的较大(仅本金就达694万元),被执行人(某起重公司)债务较多,关系较为复杂。为避免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其他人阻扰等情况的发生,这次行动共出动50名执行干警,组建四个实施小组。
10点左右,执行干警到达某起重公司,警戒组拉起警戒线,其它三个实施小组按照分工迅速就位,按照分工开始行动。鉴于执行的设备较为笨重、尺寸较大,数量较多,该院协调了4辆吊车和7辆平板大货车协助搬运。第一天,工作到晚上8点结束。第二天又连续工作到晚上九点半才全部执行完毕。
在两天的执行中,该院执行干警冒着酷热奔忙在执行现场。渴了喝几口矿泉水,饿了吃几个伙房送来的包子,一刻也没耽误执行工作。在此期间,该起重公司的一个债权人纠集十余人,到执行现场阻挠执行工作。在干警的严肃批评和严正警告下,该伙人撤离了现场。
这次执行行动,该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新乡市电视台、封丘县电视台等媒体全程参与见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