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确定为新乡市委重大改革事项,市委书记亲自担任此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立“一办五中心”(多元化解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司法调解中心、群众疏导调解中心),专门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6月18日,新乡市委专题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明确通过该机制要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总量80%以上、起诉至法院的民商事纠纷40%以上得到化解的总目标,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市委专项目标考核以及是政府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核。
今年,新乡市委新一届班子刚刚成立,就将 “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确定为市委重大改革事项,为做好此项工作,先后派员外出考察,充分调研,并多次召开常委会听取汇报、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市委张国伟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决定在全市建立“一办五中心”调解机构,即设立在市委政法委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中院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以及该中心下设的司法调解中心、设在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设在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调解指导中心、设在市信访局的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同时,新乡将建立覆盖县、乡两级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健全村(社区)调解室,建立行政机关调解中心(室),并扩大网络调解覆盖面,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在机制上推行人民调解“三三调解制”即坚持县(市区)每月、乡镇没半月排查一次本辖区矛盾纠纷,建立组、村(社区)、乡镇(街道)三级逐级调解三次,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出乡;推行行政调解“四级调解机制”即建立行政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责任科室调、分管领导调、主要领导调”,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处理行政纠纷和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确保8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单位和系统内部;推进诉前分流机制,畅通“三大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流程,坚强“三大调解”的效力对接,并提供组织、人员、经费保障。为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取得实效,该市还将开展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考评,给“一把手”戴“紧箍咒”,向“一把手”要实效。将从调解数量、调解质量、调解效率、调解效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促进纠纷解决多元共治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