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执行案件难执行是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之一,严重影响到了司法公信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要求,是对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回应,是历史赋予法院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目标之一,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处在一线的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奠定执行工作基础
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塑造一支勇担当、敢挑战、能碰硬、打得赢的执行队伍。人民法院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执法为民服务信念,使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执行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要积极结合员额制改革,合理确定和配备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员比例,确保执行力量充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群众信任、让党放心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为执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创新举措合力攻坚
在执行过程中,要广泛结合执行案件实际,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执行制度,创新执行措施,提升执行质效。要进一步强化执行事务管理,实行执行精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变更执行措施、终本案件、执行和解、财产拍卖、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公开听证、异议复议等程序和办理流程,严格执行案件报结程序,加强案件卷宗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确保执行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加大打击“老赖”联合执法力度,动用一切法律手段,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不断拓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联合惩戒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拒执刑事责任等手段形成打击合力,使信用惩戒工作成为常态机制,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生活空间,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
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发挥信息化手段高效破解“执行难”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是破解“执行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武器。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要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补齐信息化建设的短板,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建立起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问题,切实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要配齐配强执行装备,为破解“执行难”提供物质上的保障。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精细化管理,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执行行为进行严密规范,对程序要求进行细化,减少和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现象。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工夫,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立体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要进一步加强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认真落实《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推动法院与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实现专线查控的有效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等各项信息的查询和网络冻结,切实解决“找人难、找财产难、查控财产难”等“执行难”问题,让被执行人资产“露”出来,把可供执行的财产“控”起来,使被执行人及其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优势,常态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面曝光,加大对执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失信寡助的社会氛围,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