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市中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02 09:44:00



    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华,副主任吴金印、王保旺、焦锡武、庞善起、李红旗、张桂香、常冀剀,秘书长刘军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4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一同参加了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牧野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立案审判、矛盾调解、家事调解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在随后的召开的座谈会上,袁荷刚向视察组一行详细介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法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新乡中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审判权力运行  机制为核心,以法官业绩评价机制为激励”的改革路径,发扬担当精神、攻坚精神和首创精神,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狠抓重大改革任务,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成。以落实司法职责制为抓手,建立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及审判人员权利清单等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推进员额制改革,科学考核确定首批入额法官406名,法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制定《全市法院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强化对法官及近亲属人身保护措施。

    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全面提升整体效能。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成为历史。与司法局签订《关于共建法律执业共同体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率先在全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助配合”大执行工作格局。积极落实审执分离,异地执行等措施,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等实现精准打击。打造家事审判“新乡模式”,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解纠纷创新项目和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大力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根据案件类型进行繁简分流,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庭审视频公开四大平台,全面实现司法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刘建华对全市两级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领域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市两级法院在上级法院领导下,结合新乡实际,遵循司法规律,知难而进,主动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法官办案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办案质量与效率明显提升。他强调,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两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迎难而上,奋力前行,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见效。要梳理盘点成绩和问题,着力解决员额制法官审判团队建立、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涉诉信访居高不下、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等问题,补强弱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卡死节点。两级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司法规律,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人大代表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广泛凝聚共识,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献计出力,助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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