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劳动者权益保护有了新“护身符”。5月17日,新乡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召开部署会,在全市推行“三书一公布”制度。此次活动将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惩戒机制,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和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务关系。
“三书一公布”制度即《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劳动法律监督责任书》和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该制度的实施首先由各级工会在发现有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意见并监督其改正。工会组织在意见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答复或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可向上一级工会组织提出要求签发《建议书》的申请意见,逐级报送到有权签发《建议书》的工会组织。新乡两级法院和人社部门对工会提出的《建议书》,自收到之日起,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工会。依据对该制度的要求,对经四方单位确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失信被执行人,由人社局、法院分别向新乡市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和工会同时传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失信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新乡”网站公示,使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近年来,新乡中院对劳动者侵权类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力保障劳动者诉权。对于强制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将一些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纳入 “老赖”黑名单,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