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法院执结一起涉拖欠货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彭某及妻子经法官耐心释法,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了部分欠款。
彭某因购买水泥拖欠王某货款6500元,经多次催要,彭某以水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予还款。法院判决后,彭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彭某一直躲避。今年4月30日,该案被列入延津法院“霹雳五月”首批强制执行案件。当晚21时,执行人员将彭某堵在其经营的门市部中。在干警向其出具搜查令后,现场从其抽屉中搜出一笔现金。在干警清点现金时,彭某妻子一把将现金夺过去阻挠执行。
见状,执行法官厉声呵斥彭某妻子的不正当行为,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执行、妨碍执行将会给其丈夫和自身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彭某妻子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将手中的现金递给执行干警进行清点。经清点,共搜出现金1141元并向被执行人出具收到条。彭某当场向执行干警表示,剩余案款将会在5月底之前履行完毕。
据悉,“霹雳五月”开展以来,延津县法院利用午夜、凌晨、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超常规执行措施,在全县7个乡镇开展突击行动,对40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入户搜查,张贴公告19张,拘传4人,拘留3人,成功执结案件9件,执行和解8件,有力地震慑了“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