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法院召开 “严惩失信人,攻坚执行难”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5-03 16:15:19



    新乡县法院以“霹雳五月”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5月3日召开了“严惩失信人,攻坚执行难”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日报、新乡电视台、新乡县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发布会上,常务副院长孟令启向全社会发布《新乡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向那些心存侥幸的“老赖”发出最后通牒,并严厉警告敦促凡在该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执行局局长许斌对“五一”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取得的成效进行简单通报,并公布2起典型案例。该院“五一”突击行动,共摸排被执行人73家,拘传19人,拘留11人,执结案件8起,涉案标的21万元。

案例一 :丁某申请执行黄某婚姻纠纷案

2015年6月17日,黄某、丁某感情破裂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2015年11月30日我院做出(2015)新民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双方离婚后黄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丁某105万元。2016年3月14日,丁某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我院受理后,向黄某发出传票和执行通知书。因黄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将其纳入全国失信人名单。上榜 “黑名单”后,黄某的公司遇到另一番景象,老客户不断减少,本来谈好的合同因对方在网上查到自己的不良信誉而“夭折”。生意难做,贷款不批,拥有企业的黄某马上感受到失信带来的种种不便,也尝到了做“老赖”的后果。黄某主动来到我院承办法官,要求与申请人丁某和解。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黄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80万元,并放弃对申请人的部分债权,案件了结。

案例二:杜某申请执行武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杜某2016年9月14日向我院起诉要求被告武某偿还欠款9400及利息,2016年11月29日,在我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武某于2016年11月30日前偿还杜某1000元,自2016年12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偿还杜某20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达成协议后杜某便玩起了人间蒸发,今年4月中旬,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查找最终成功对武某实施拘传,面对执行干警武某态度依旧蛮横,并扬言“绝不会履行判决书内容”,执行干警依法对其拘留。其家属得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就要面临被拘留的不利后果,便积极与申请人杜某联系还款事宜。4月28日,被申请人武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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