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万余元执行款送到家

  发布时间:2017-04-13 10:54:40


   近日,卫辉市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家,为他送来了9万余元执行款。

    前两年,李某某在王某开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干活。在一次维修汽车时,汽车轮胎突然发生爆炸,致使李某锁骨、框骨等身体多处骨折致残。由于双方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去年6月李某某起诉至卫辉市法院,经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9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没有主动履行义务。 3月初,李某某在老母亲搀扶着前来卫辉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不久,李某某向卫辉市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反映了情况。执行干警立即对李某某一案进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向其释法明理。经过多方做工作,王某同意履行判决。

    考虑李某某身体出行不便,执行局干警决定将执行款送到其家里,解了他的心头之忧。当执行干警开车离开之际,李某站着门口目送,久久不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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