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恋虚荣 她“栽”在信用卡上

  发布时间:2017-03-27 08:46:50


    逛商场买奢侈化妆品、时尚衣服和最新款的苹果手机,28岁的赵某某忽然间变了个人,家人怎么也没想到她用的钱竟是骗来的。3月21日,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小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8岁的赵某某已婚,像许多农村家庭一样,丈夫外出打工挣钱,她留守照顾家庭。2016年8月份的一天,赵某某陪同表姑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看到表姑往银行卡里存了好几万元钱,她羡慕之余起了贪念。在表姑输密码时,她偷偷记下了该卡密码。几天后,赵某某找到表姑,对她说用手机绑定银行卡用起来更安全方便,自己可以找银行朋友帮忙办理,但得拿着表姑的手机和银行卡去,表姑二话不说将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交给了她。

    拿到银行卡后,赵某某冒用表姑之名,先后四次取款18900元。被欲望和虚荣心冲昏头脑的她,全然忘了道德、亲情和法律,拿着取来的钱开始疯狂地购物,很快就将钱挥霍一空。

   案发后,赵某某的表姑看到银行监控中熟悉的身影竟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赵某某的家人,为了帮她减轻处罚,凑钱将赃款全部退还给其表姑。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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