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吹响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四联创“集结号”

  发布时间:2017-03-27 08:36:14


   3月24日,新乡中院召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誓师大会。这是该院连续在两届党组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接连实现“全国文明单位”三联创的基础上。第四次吹响联创全国文明单位的“集结号”。会议要求,全院要坚决实现“全国文明单位”四联创的工作目标,为新乡中院争创全省优秀法院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乡中院从2009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011年又连续两届保持了“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该院坚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常态推进、巩固提高”的创建思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并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和档次完善文明创建机制,较好地实现全国文明单位连创目标。2014年底,新乡中院实现“全国文明单位”三联创,开创了院历史先河。据悉,全国文明单位三联创在全国中级法院屈指可数。

    袁荷刚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必要性、紧迫性。着力形成一个具有新乡中院特色,富有生机活力,常抓不懈的创建机制,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把创建工作同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突出抓好硬件建设、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司法生态;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围绕创建工作的亮点,采取多种富有成效的形式,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要加强督导,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围绕 “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奖惩办法》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切实调动大家创建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w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