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召开全市审判监督工作会议

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职能重新调整

  发布时间:2009-08-21 10:48:56



会议现场


刘京甫副院长

    8月21日,新乡中院召开了全市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耿梅红主持,中院副院长刘京普作了重要讲话。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和审判监督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审判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重新做了定位。以后,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庭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本院案件质量,而不再承担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责任编辑: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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