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通知》(豫人社办〔2016〕211号)精神,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拟推荐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随伟、范秀丽同志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候选人, 现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一、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随伟,男,1979年1月出生,2000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
范秀丽,女,1972年12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卫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公示自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政治部反映。
公示电话:3769610
新乡中院政治部
2017年2月13日
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有干警23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9人,党员干警19人。2013年以来共收案4171件,涉案标的3亿余元,截止目前执结3858件,执结标的1亿余元。上传拍品112件,成交额2488万元,平均溢价率37.73%,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00余万元,2014年在全市成功拍出第一件拍品,2015—2016年网拍成交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在全省宣判了首起拒执罪自诉案件,打击拒执犯罪及拒执罪公诉转自诉工作经验被上级法院总结推广,2016年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91件,判决29案31人,案件执结率提升30%,实际到位率提高20%。2013—2016年连续四年被省法院通报表扬赴省零信访法院;2015年先后被中院通报全市“执行案件录入率第一名”、“执结率第二名”;2016被省法院授予“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并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四年来当事人赠送锦旗九十余面,感谢信五十余封。
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随伟,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2003年进院工作,2006年任助理审判员,2008年任审判员至今。2013年至今共办理各类案件480余件,无一超审限,至今无发还改判,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他坚持从大局出发,审理案件注重社会效果,承办很多社会影响大、案涉社会热点问题的案件都妥善处理,没有引起任何不良社会后果。他在工作之余潜心钻研业务,撰写的两篇案例被最高法院期刊杂志所采用。每年编写《全市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市主要领导。2014年至今,他受邀赴市政府、市卫生局等单位授课二十余次,积极宣讲行政法理论和实务,受到好评。
范秀丽,女,中共党员,法律本科,现任卫辉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14年她一人担任全年所有刑事案件审判长,结案265起;2015年带领全庭结案278起,所办案件均没有发生错案及上访投诉;2016年带领全庭结案312起,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其中,本人2014年办理了“皇家一号”系列案件中的3案18人,卷宗达280余本;2015年办理了省高院指定审理的大要案正处级干部被告人韩跃平贪污、受贿案;2016年办理了中院指定审理的在长垣县号称“宏力帮”的被告人丁明等28人的涉黑案件。承办的所有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无一起信访案件和冤假错案。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荣获卫辉市文明法官和全市党建工作优秀个人, 201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