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来我院对司法警察工作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09-08-18 16:58:16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法院调研组一行8人来到我院,针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和职权问题进行调研。

    梅州中院于今年5月通过投标,被最高法院指定承担全国法院2009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责和职权问题》的调研任务。经过认真筛选,该院调研组确定我省新乡、洛阳两地法院为调研单位。8月11日上午,我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如意出席会议,法警支队、政治部、执行局、刑一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研究室等部门领导及调研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法警支队支队长梅安桥主持。

    座谈会上,王伯勋院长、王如意副院长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王如意副院长介绍了新乡市、市法院的基本情况,梅安桥支队长介绍了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人员结构、编队管理、职责履行以及机构设置等情况,并结合司法警察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司法警察工作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随后,与会人员就司法警察履行警务保障、执行民事强制措施等主要职能和履行职能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力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全体与会人员兴致勃勃,畅所欲言,座谈会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李军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