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党员339人,党员占干警总数的92.4%。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活动,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中,为法院全面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组织保证。连续多年被市直工委评为“先进机关党组织”、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重视思想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机关党委始终把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院党组中心组发挥龙头工作,带头学习理论,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围绕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讨,并形成一批对审判、执行、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学习成果。坚持每月初前两天集中学习与平时干警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近两年来,我们组织党员干警进一步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整顿党的作风》、《反对自由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反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法官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纪法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听取全国优秀法官李其宏等先进事迹报告会,赴延安、西柏坡、唐庄进行参观学习。全院干警学习心得笔记均在两万字以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思考、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真正在学懂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见成效。极大的增强了法院机关广大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为法院机关各项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围绕审判、执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机关党委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总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破”,把党建工作和审判等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总结考核。各庭处(室)年度工作考评、绩效考核,要看党建工作状况,党支部年终考评,要看业务工作状况。在干部调整使用上,既坚持政治标准,又注重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还要看党务工作能力,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等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利用一切载体和手段,扩大党建工作的触角和领域。市中级法院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总要求,开展了“讲、树、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接访”、“走进千家户、倾听万民声”等活动,举办了“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我为天秤增光彩”等主要活动,发动党员干警紧紧围绕审判与执行,出主意、想办法,号召大家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工作宗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客观公正、勤政廉洁、奋发进取,为审判事业多做贡献,极大的调动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以审判为中心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讲、树、促”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自5月份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以深化学习形成新的思想共识为基础,以找准问题、挖深根源为突破,以厘清科学发展思路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见实效为核心,高质量完成了分析检查阶段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主要环节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二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巡回审判案件2677件,巡回审判案件数占全部案件数的比例为56%,参加旁听群众8365人次。通过分析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思想作风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院党组十分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程。首先,在机关编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配齐配强机关党委、纪委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保证了工作需要。其次,坚持每年两次以上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并对机关党建工作专门部署。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委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行庭(处)长“一岗双责”制,增强党支部书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的意识,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了党支部书记的综合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按照《机关党建目标及考评办法》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建立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疏通党员“出口”关,创新党员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党员评议考核机制,把党员考核与党支部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程序,认真开展评议考核活动,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创先多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通过扎实的工作,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在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与时俱进,选好载体,为机关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以丰富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以新颖多彩的活动形式,激起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参与党的建设兴趣,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常抓常新、常抓不懈。比如,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办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为天秤增光彩”演讲会,“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典型报告会”,从而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抽象化变为形象化、人格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身边人学习身边事,使党员干警在学先进、赶先进的过程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庭(处、室)”、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推行了“首问负责”制,规范了法官日常用语,在院内和办公楼大厅、走廊上设立了内容丰富、生动形象、感染力强,体现法院文化的宣传标语、标志物,极大的提高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节假日、纪念日举办丰富多彩的、崔人向上的文体活动。通过健康有益文体活动,增进了同志间的交流,活跃了机关的气氛,激发了大家的热情,陶冶了干警的情操,促进了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委与纪检、监督部门紧密配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牢记“五个严禁”,切实做到为民、公正、务实、清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符合法院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监督力度,抓住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强化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积极开展“讲、树、促”及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解决机关思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经形成了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293 件,审结8512件,结案率为52.24 %;其中市中院受理2673件,审结1311件。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2.6 %。全市法院共有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379件,今年以来共执结375件,标的金额约3亿元,执结率为99 %,位居全省法院第四位。
实践证明,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是整个机关建设中的“纲”,对推动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伯勋在活动总结中强调:“党性修养无止境,作风建设无穷期,科学发展无终点”,教育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的工作没有结束,着重强调一定要把握关键,认真落实“十项承诺”,办好一批实事好事。要继续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切实加强机关党建的建设,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