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三年了,俺们两家的事今天能这么顺利了结真是太感谢你们法院和检察院的同志们了!”家住新乡县的老张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
老张和老赵本是好哥们,看老赵经营的镀锌厂生意红火,老张便和老赵商量在老赵厂区空地建个厂房生产拔丝原料供老赵镀锌使用,想到两兄弟可以一起致富,老赵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2005年7月,老张拼凑了58000元建起厂房,2006年底因多种原因老张想放弃经营,就与哥们老赵商议将厂房以58000元转卖给老赵。2007年底老赵支付给老张5000元后就一直没有归还剩余款项。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老张一纸诉状将老赵告上了法庭,判决生效后,老赵的儿子小赵也因老张在利用其场地生产时未支付场地租金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小赵的举动更是将本念及兄弟情义的老张激怒。情绪激动的老张向新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徐治在执行中发现老赵多年前因突发脑溢血已瘫痪在床,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镀锌厂也早已转给儿子小赵经营。
怎样能在保障老张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使昔日的好哥们化干戈为玉帛?执行局局长许斌决定到老赵提起抗诉的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秦玉卓得知局长许斌来意后,主动要求共同承担调解任务。他们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为小赵罗列依法执行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从老张、老赵多年的情谊入手消除小赵心中的怨气,促进两人相互间的宽容与理解。
在法检两院工作人员的倾情调解下,老张与小赵握手言和,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小赵代替父亲老赵一次性给付老张42000元。12月27日,执行局干警徐治为老张办理了执行款审批手续,本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