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卫滨区区委书记孔凡旭、卫滨区政法委书记杨义红、卫滨区检察院检察长卢玉峰、中院执行二庭庭长郭岚岚莅临卫滨法院督导执行工作,为我院今年最后一个月的执行工作加油鼓劲。
袁院长首先对我院的执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我院在打击拒执罪的过程中,远赴新疆哈密、北京、广州等地将逃避执行多年的拒执嫌疑人带回。目前我院拒执罪公诉案件已经判决的3起,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3起,自诉案件已经判决的6起。
袁院长和孔书记对我院在打击拒执罪方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并指出:新乡中院在支持执行工作中的机制准备在全省是第一家,但还是要依靠打击拒执罪的实际成果来证明机制的作用。执行工作要解决认识,掌握好尺度,加强执行规范化,保护好第三方的利益,保障好被执行人的权利,实现法治社会有序和谐发展。
孔书记也表示:通过法院打击拒执罪来树立法制权威,平息群众怨气,可以减小信访压力。
最后,袁院长说:“打造一支讲理念的法官队伍,惩治老赖要不惜血本,才能体现国家公信力。要重视宣传工作,扩大传播力,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为法院今后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对我院执行工作提出三个要求:一、严格工作标准,保证法定期限内执结,旧存案、积案也要设定执结期限;二、对未执行的案件开展争取无积案活动;三、未结执行案件要利用大数据分门别类,分批分类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卫滨法院的执行工作将在上级法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把12月份作为执行工作的本年度结点和明年工作的新起点,让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发挥执行工作强制性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