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执被判刑 “蓝瘦香菇”悔当初

卫辉市法院执行案中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6-11-21 16:09:01


    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罪,依法追究了两名老赖的刑事责任。面对刑事处罚,拒绝执行的老赖们创造了两个形象且滑稽的名词“蓝瘦”(难受)“香菇”(想哭)。正是这两个名词,才彰显出卫辉法院在打击老赖活动中的决心和勇气,才折射出老赖们在法律震慑中所呈现出的惶恐与悔恨。

    早在2014年12月12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就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郭某归还原告王某的货款1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郭某对法院判决,置之不理,不管不问,拒不履行,时间长达近一年之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针对这一现状,原告王某于2015年2月2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也多次对郭某进行沟通、释法,做了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但郭某错误的认为法院“欺软怕硬”,怎么不了他。不仅无视执行干警的苦口婆心,并拒绝报告其名下财产,还多次阻挠干警查封其私有汽车,公然挑衅法律,气焰异常嚣张。

    今年十一月中旬,卫辉市法院依法果断的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在得知神圣法律不容侵犯的情况下,郭某才不得已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王某货款及利19000元。

    郭某本以为:只要还了钱,取得了王某的谅解就没有自己什么事了,殊不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近日被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追究了刑事责任判处罚金5000元。(本文均为化名)

    多行不义必自毙。挑衅法律的人,必然遭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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