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在大家伙印象中都觉得父亲在家庭中大过天。现如今情况不同了,儿子和父亲居然动起手来了。今日,长垣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父子打架致使父亲脚趾骨折的案件,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儿子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某甲在家中因琐事和其父亲李某乙发生矛盾并引起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致李某乙左脚大脚趾骨粉碎性骨折。经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李某乙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承办法官考虑到这起故意伤害案中,李某甲和李某乙是父子关系,其实李某甲和李某乙父子感情一直较好,并没有太大的矛盾;若是因家庭琐事产生的矛盾引起的伤害案件,直接以一纸判决实现案件结案,不仅对其家庭关系没有改善,有可能使李某甲与其父亲的矛盾越来越大。为圆满地处理好该案,承办法官多次到李某乙家中进行案件回访,向其讲法释法,并耐心向李某乙讲述一个个家庭关系不和睦导致子孙逆反心理,畸形成长的案例。经过多次劝导,李某乙愿意与李某甲调解处理。李某甲向李某乙赔礼道歉,得到了李某乙的谅解。
基于亲情、人性的角度,一方面李某甲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父亲当面赔礼道歉。另一方面,亲情相系,血浓于水,家庭和睦才是最重要的,一家人毕竟还是要进一家门的。
长垣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案最终得以圆满的处理,这个家庭也终于能够重新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