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成功调解13件劳动争议案

  发布时间:2016-10-12 18:41:39


    10月11日上午,获嘉法院成功调解了冯荣尚等13个原告分别起诉某镇政府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该院民一庭法官的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冯荣尚等人是获嘉县人,上个世纪80年代在某搬运公司上班,该公司系企业法人,经营方式为装卸搬迁。30年前成立的这家搬运公司因京广线一火车站撤销已于15年前被注销了。原告以该企业在经营期间后期的法定代表人系某镇政府任命的,且收取过企业的管理费用为由,起诉某镇政府,要求被告为原告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权利。今年4月份,13个原告申请劳动仲裁,获嘉县仲裁委作出裁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诉至获嘉县法院。

    由于该案人数较多且涉及诉外不安定因素,民一庭庭长张洪洲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该案。在给原被告送达手续时,他们就着手对双方进行调解。他们还组织原告方学习劳动法方面的规定及有关政策性问题,发放有关劳动法方面有关法律规定的案例,接受原告方提出咨询,并提示不仅听办案法官释法,还可去找律师或者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也可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释明及沟通,以增强原告对办案法官的信任感,真正做到案件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始终。

    通过开庭审理,在庭前调解的基础上,在开庭期间再次进行调解。由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没有调解成功。休庭之后,审判庭的法官们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在近日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13名原告得到了一定的补偿金。

    案结,事了,原被告均满意,获嘉法院的法官们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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