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 日上午,延津县法院立案大厅内,申请人崔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廉洁 神速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董海涛手中,表达了其对法院高效审理案件的赞赏和对执行法官不辞劳苦执结案件的感激。
申请人崔某与被申请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韩某于2016年5月15日前返还崔某2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申请人左等右盼,但直到5月15日过去,被申请人还是没有主动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偿还借款的义务。被申请人的再一次失信,惹怒了申请人,5月16日,申请人崔某选择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首先传唤了被执行人,经向被执行人了解执行意愿,其表示自己愿意偿还,但是自己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经查询,其银行账户确实没有钱款。而申请人于此时向执行干警反映了一个信息,称被申请人可能有房产和车辆,但不知道房屋所处位置及车辆信息。听到这个有待考证的消息时,董法官却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其立即携带查询冻结文书,不顾炎热酷暑,奔赴房管部门和车管所调取被申请人房产和车辆信息。经查,被申请人确实在县城某小区有房产一处、广本CRV车辆一部。
查封扣押之前,执行法官又一次与被申请人联系,向其重复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被申请人却仍执顽不悟。面对这种情况,董法官深感如再不采取强制措施,法律的权威性将无处彰显。
房产被查封、车辆被扣押,被申请人慑于法律的权威,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在被申请人还款后,董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和法制教育。最终,申请人的20多万借款得以偿还,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