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红旗区法院举行执行案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6-07-27 09:53:30



    7月26日,红旗区法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行执行异议听证会,这是该院在原有执行监督制度基础上,探索阳光司法的又一新举措。

    申请执行人王某、李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赵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李某向红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裁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不服裁定,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法院据以执行的卫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程序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请求法院驳回王某和李某的执行申请,解除对涉案房产的查封。红旗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召集当事人依法公开举行执行异议听证会。

    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增加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红旗区法院还特别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区检察院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按照法律程序,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与建议,并进行举证、质证。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事实和辩论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予以了阐释和说明。

    听证会结束后,办案法官与人大代表们就本案的证据采纳、法律适用及法院执行公开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代表们认为,此次执行听证会是加强对执行过程公开的重要举措,不仅能有效增进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降低社会矛盾发生的可能性,也能使执行工作更加公正与透明,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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