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法院果断出击圆六名农民工讨薪梦

  发布时间:2016-06-13 17:48:45


    杨某等六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张某均是同乡,甚至有些亲戚关系。2013年3月份开始,杨某六人在张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一直持续到当年年底。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结算工资,仅给他们打了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分别立有六起案件诉讼来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垣县法院于2014年11月分别对六起农民工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某等六人劳务工资共计5.9万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杨某等六名农民工于2015年4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承包工程,举家外迁,仅在春节期间回趟老家。为稳定申请执行人情绪,不致酿成新的信访案件,执行法官坚持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保持深度沟通交流,叮嘱他们一旦得到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法院反馈。

    2016年1月17日,在外地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得知张某为筹办儿子婚事已从外地返回长垣,要求对其强制执行。当天晚上,承办法官匆匆赶回长垣,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案件最新动向,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次日凌晨,参战干警准时集结,冒雨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逮个正着,立即将其带往法院。当天晚上7点钟,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人将全部案件款如数交到了法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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