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银行信息查控 拓宽公布失信人渠道

新乡市银行业协助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机制 逐步形成

  发布时间:2016-06-13 08:20:15


    “只要是法院执行案件需要,我们一定全力配合,涉及我们银行的执行案件,在报纸上曝光失信人信息的费用我们可以出”,在恳谈会上一位银行行长诚恳表态。2016年6月7日下午,新乡市银行业与新乡市法院执行系统恳谈会在市银监局召开,市银监局局长罗铭、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华及全市20家银行负责人、市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

    自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以来,新乡两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路径与机制。实际工作中银行业如何协助执行,对减少执行风险,清除执行障碍,提高执行质效,意义尤为重大。新乡中院执行局积极主动联系新乡市银监局,协调全市各银行,就如何加深与新乡市银行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进行了诚恳座谈,在以后的执行工作协同配合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得到了新乡市各银行的大力支持。

    新乡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文超在会议中指出当前需要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与新乡市本地的村镇、商业银行建立“点对点”查控系统,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的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本地银行的全覆盖;二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新乡范围内的所有银行网点进行滚动播报;三是在银行网点设立专门窗口或者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缩短执行人员在银行柜台办理时间,提高执行效率。

    新乡市各银行负责人也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一是建立保护优先受偿权的机制;二是支持银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三是建立执行办案人员身份信息网上核查系统;四是针对同一企业在多家银行贷款未还的情况,法院建立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的机制;五是简化诉讼费退还程序;六是增加网络拍卖受众平台,拓展多种宣传途径,如微信、网络、报纸广告等。

    新乡市银监局局长罗铭指出,银行业既是新乡两级法院的主要申请人,同时也承担着协助法院执行的重要任务,各银行要增强主动,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罗铭局长明确要求,今后新乡各银行将依照上级法院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实现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全面覆盖到全市各金融机构,各银行网点要安排专人负责法院现场查控;主动创新银行法院合作长效机制建设,如在银行网点、官网、微信群等渠道滚动发布失信人信息;银行法院联合开展清收银行贷款及打击失信人专项活动,对恶意逃避债务者,综合运用经济、司法等多种方法予以有力打击。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华在会上表示,银行与法院通过座谈会形式健全业务协作机制今后将成为常态,新乡全市法院今后将与全市各银行密切协作,推动“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建设,适时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他要求要把银行同志提出的建议进行整理,认真开展调查研

    究,形成好的工作制度,需要法院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应当立即向院党组汇报,健全银行法院协助执行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银行法院密切协作,推动新乡诚信建设,争取为新乡经济建设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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