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和睦是当前社会的主旋律,邻里之间遇到矛盾应该相互理解,有时一点小事儿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血案。7月24日,卫辉市法院审结一起因几棵玉米苗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08年6月19日,河南省卫辉市来湾村村民来文明驾驶拖拉机去地,经过本村村民来新华爱的责任田时,将地地时的几棵玉米苗轧坏了,当天晚上,来新华与和王某来到来文明家理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来新华和王某对来文明的弟弟动手殴打,来文明一怒之下,从屋里拿出一把菜刀朝王某头上砍了两刀,脖子上砍了一刀。经鉴定,王某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来文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愿罪,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