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设的媒体记者席、代表委员席,穿着律师袍的律师......5月5日上午,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袁荷刚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这是5月1日法庭新规实施后,河南省中级法院中首例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案件。
2014年7月,Y公司与韩国D公司签订购合同,并于2015年4月就购买的9台机器设备在R保险公司购买了国内公路货物运输保险。2015年4月,9台机器设备从韩国运至青岛港,在接运货车倒车过程中发生碰撞,导致一台购买价格为23.7578万美元的设备受损。2015年6月,Y公司诉至新乡市红旗区法院,要求R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3.7578万美元。经生产厂家D公司鉴定,设备残值1.78万美元。今年2月26日,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判决R保险公司向Y公司赔付保险金23.7578万美元。Y公司不服,上诉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阶段,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同意庭下调解。
“这次来新乡中院开庭,受到的重视和优待是我从未见过的。”被上诉人代理律师谢富春告诉记者,法院为他们提供了专门的更衣室和停车位,真切体会到融入了法律职业共同体之中。
“院长办案也是‘蛮拼’的,庭前仔细审阅卷宗,并组织开展讨论。”新乡两级法院部分民事法官观摩了庭审全程,本案审判员张妍丽说,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为“新式法庭”树立了“标杆”。
袁荷刚院长表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庭审规则公平、保障法庭安全、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以及司法礼仪。该新规颁布后,新乡两级法院组织全市法官认真学习和领会新规则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确保法庭公正、文明、安全、有序,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
此次庭审,按照法庭新规,该案开庭的信息通过新乡法院官网予以公布,庭审活动通过法院官微及时予以播报。法庭中专门设有记者媒体席和代表委员席,供媒体记者和代表委员旁听,增强司法透明度。同时,律师着律师袍出庭,法院专门为律师提供有专用停车位,更衣室,方便律师出庭参与诉讼活动,这也是共同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