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5月3日下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该院新任职人员人员集体向宪法郑重宣誓。
主席台前,35名宣誓人面朝国徽,右手举拳,在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以及全体干警的见证下,他们以庄严的仪式,向全社会宣告对宪法的忠诚,对职业的敬畏。
去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决定明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据悉,新乡中院凡是新任职人员都要进行相应的宣誓仪式。通过开展这样的仪式,让每一位法官懂得自身的权利来自于宪法,来自于人民,增强自身责任感以及使命感,更加自觉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