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新乡市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家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新乡市中院宣教处处长张西主持,新乡市综治办副主任刘金鹏出席新闻发布会发表讲话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乡市中院民四庭庭长屈路平阐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性。
据悉,新乡市综治办和中院全面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坚持“和”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和好为原则,通过建立家事法官与人民调解、妇联等群团组织紧密合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邀请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调解、开展心理咨询,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家事纠纷当事人修补、改善原有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实现家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新乡中院坚持案前、判中、庭后全程调解的调解优先原则;坚持不公开原则家事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隐私,除了当事人同意公开或其他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情况,其他家事案件一律不公开调解和审理;坚持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处理家事纠纷时,应注重对妇女、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通过诉讼引导、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家事纠纷的弱势群体进行保护。
建立诉前调解制度对于调解不成的,进入法院立案的,立案时,由诉调对接中心再行组织法院家事审判法官、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等调解。并且还建立心理咨询介入制度、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延伸家事服务制度等进一步巩固调解和审判工作成果,促进家庭更加和谐。
该院建立的诉调对接制度是新闻发布会的一个亮点,对今后进入法院的家事案件,由法院家事调解委员根据案情在对接平台中选择适合的调解机构及人员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调解组织和社会各类调解员化解家事纠纷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综治调解员的特长优势,促进相关矛盾纠纷的快速化解,营造社会和谐的美满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