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四项措施迅速部署案件审限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9-07-25 11:36: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审限检查的通知》和省、市法院关于在年内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检查的传真下达后,获嘉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四项措施,全面部署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的案件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自查和迎检工作,并迅速印发了本院的案件自查工作方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获嘉法院就案件自查工作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周东方院长特别强调了案件审限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认识,以这次案件审限检查为契机,认真解决严重超审限案件,查找案件审判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

    三是范围明确,要求严格。获嘉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对自查案件的范围和自查报告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于7月23日前必须自查结束,并将结果报监察室,上报数据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特别是超过法定审限1年以上和2年以上的案件必须列出清单,并逐案查找超审限的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定期办结。

    四是认真总结,积极迎检。监察室要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认真督促各部门进行逐案整改,准备迎接上级法院的检查。

      

责任编辑:李军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