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执行难问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3日在北京提出解决时间表。他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发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可以看出法院对其的重视,也说明了法院坚定信心痛下决心狠下功夫整治“老赖”的决心。
如何有效的解决执行难,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审判到位但是执行不到位,从以前的立案难变成了现在的执行难,“老赖”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使案件公平正义不能得到实现;使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实现;使裁判文书成为“空头支票”。面对如此情况必须提高执行效率,坚持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穷尽执行方式,及时兑付执行款。开展专项集中执行、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充分利用网络查控、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彻底让“老赖”无处可藏,无路可走。
执行难的问题频频出现,使当事人的权益受损。就执行难问题而言,应对于拒不执行的“老赖”运用信用惩戒的方式,使其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老赖”在高消费、金融贷款、乘坐飞机、动车高铁以及出入境等方面均受到限制。
我们必须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