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两级法院院长送执行款到农家

  发布时间:2016-01-07 10:56:42



    晴空冬阳,暖意融融。近日,新乡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明华和新乡县法院院长郭良豪,驱车来到该市平原新区师寨乡农民李存家,为他送来了15万余元的执行款。全国人大代表、新乡市糖烟酒总公司经理买世蕊随同参与送执行款活动(如图)。

    2006年8月,李存在新乡县七里营镇某企业打工,因建筑工伤造成高位截瘫,伤残程度为二级伤残。法院经一审和再审,最终判决包工头赵某和建筑企业共赔偿其各项损失26万余元。2014年6月,李存向新乡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企业比较困难,包工头又欠了一身外债,执行工作一直没有多大进展。为了解决李存的家庭困难,新乡县法院运用执行周转基金给其垫付了3万余元。

    在新乡县法院想尽办法执行此案时,新乡市中级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张明华通过中院微信账号上的“预约法官服务”平台,很快知道了此事,亲自参与协调执行此案。两级法院共同努力,陆续为李存执结10万多元的执行款。

    转眼到了2016年元旦。该案余下的执行款问题又挂在了张明华和郭良豪的心上。决不能让执行款拖到下一年!他们制订了执行方案,把两名被执行人召集到一起做工作,耐心向其释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讲清拒执要担负的法律责任。迫于执行威慑,两名被执行人同意履行赔偿责任,付清所有执行款,使此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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