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本职,用良知崇尚诚信、用公正捍卫诚信、用创新推动诚信,保障个案的公平正义,向社会传播诚信的精神理念,共建诚信的社会秩序,履行法院应尽的社会责任。“新乡中院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每名法官内心,契合了当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创建的要求。”近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素萍在新乡调研时,对新乡中院给予高度肯定。
以良知崇尚诚信
门难进、脸难看,“立案难”号称法院第一难,而从北京来新乡打官司的于先生,却是另一种感受。
2015年5月30日,端午节放假前夕,他收集完证据,已经接近下班时间。为了赶在节前立上案,于先生起诉书也没准备齐,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法院。没想到,负责接待的法官王玉霞耐心接待了他,主动推迟下班时间,帮他复印诉讼材料,指导他先办立案手续,让其回头转账支付诉讼费,免去了他一趟千里奔波之苦。
于先生回到北京后专门给法院寄来一封感谢信,并由衷赞叹:像新乡中院这样高效便民的诉讼效率和服务态度不多见,不愧为全国文明单位的法官!
其实,这只是该院立案文明接待的一个缩影。该院秉承“以诚正身,以诚立信”指导思想,从自身做起,严格管理,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法官用语基本规范》等37项规章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规范法官的言行。
2015年2月,新乡中院再度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新乡市唯一一家连续三届获此殊荣的单位。
以公正捍卫诚信
“做人一定要诚信,都是占小便宜惹的祸!”面对法院的判决,被告人柳林(化名)悔恨不已。
见他人的信用卡遗留在取款机上,柳林将卡里的4800元取出占为己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审判的公正与高效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诚信。”新乡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说,“新乡中院充分发挥裁判对社会的指引评价作用,通过个案的审理、执行,肯定、鼓励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制裁、约束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让核心价值观随司法实践而实践。”
该院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符合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全面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审限跟踪监督,建立审限预警机制,建立案件质量检查体系,推行再审、发回重审、涉诉信访案件审判委员会评议制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推行新型合议制,组成31个“审判团队”,还权于法官,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2015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3091件,同比上升33.51%,审执结24394件,同比上升24.81%。
以创新推动诚信
“没想到通过手机微信就预约到中院领导给我服务,更没想到院长还亲自上门给俺送来执行款……”说起自己不久前微信预约信访案件一事,32岁的原阳农民李存依然感动不已。
李存因建筑工伤造成高位截瘫,法院判决包工头和建筑所在企业共赔偿其各项损失2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存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用手机上网关注了新乡中院的公众微信账号,预约了新乡中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明华。收到预约信息,张明华立即了解案情,并找来新乡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一起商量,采取措施很快执行到4万元钱,亲自送到李存家中。
作为该院2015年向社会公开作出的12项承诺之一。新乡市两级法院已经开通的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既为广大群众提供裁判文书查询、庭审视频直播等服务,又免去群众的诉讼奔波之苦。
与之同时,该院还积极倡导诚信共建,2015年与市文明委、市质量监督局等12家单位,联合建立《新乡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目前已公布失信人名单890人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不断上升。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先平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既是公正、诚信的塑造者、引领者,更是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诚信的维护者。新乡中院进行的多种形式公正效率诚信文化建设,抓住了当前问题的关键,相信会取得长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资深法学编辑闻刚认为,新乡中院采取的一系列创建社会诚信的活动,是法院为树立司法公信力而转变工作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