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元旦前夕为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四千余万

发布时间:2015-12-31 09:43:40


    12月30日,在2016年即将到来之际,新乡中院举行为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仪式,这是我院今年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以来第三次集中发放执行款。市政协副主席杨书廷,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及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农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领导出席仪式,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省人大代表王世勤、原连庄、孟娟,省政协委员张荣锁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工代表等参加了仪式。仪式上杨书廷副主席、袁荷刚院长、卢红丽庭长等领导为农民工代表等发放执行款4408.41万元,涉及13起案件。一些农民工拿到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其中,一笔170余万元的执行款,涉及36名农民工的工资。

    市政协副主席杨书廷对新乡法院涉农维权开展的专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新乡中院立足审判工作职能,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赏。

    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简要介绍了全省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情况,表示新乡法院涉农维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并对新乡中院秉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积极落实对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通过院长带头主审案件、巡回审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全方位惩治老赖等方式强化执行效率的做法点赞。

    袁荷刚院长对市直机关各部门、代表委员及各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并强调:新乡中院此次举办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是法院围绕五个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强力举措,具有三方面现实意义。一是通过此次执行款发放活动向社会传递“失信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和制裁”的法律理念,引导构建良好的诚信社会氛围;二是加强沟通,积极贯彻五个发展理念,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司法权威,真正为群众撑起“司法保护伞”。新乡法院在省法院张立勇院长的指导和支持下,连续七年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始终坚持“四快三优先两免”办案原则,践行司法为民,坚定为农民工依法维权立场不动摇,为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彰显了司法权威。并及时将所有执行款项兑现给申请人,绝不让执行款长期停留在账户,真正回应百姓需求,为群众撑起“司法保护伞”。

    据了解,从12月1日开始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法院掀起执结案件的高潮,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法院还通过加大对财产查控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加强涉及民生领域案件执行等办法,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力度,目前,共排查出涉及民生领域案件163件,已执结1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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