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赔偿款,我代表全家谢谢你们!”12月16日,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手中接过17万余元执行款,闫新翠开心地笑了。
闫新翠是原阳县葛埠口乡魏店村村民。2013年,原阳县某家具公司在厂区修建消防池,并承包给了没有建设工程资质的马某。马某雇佣闫新翠等民工进行施工,并支付闫新翠每天80元的工资。2013年10月21日,闫新翠在施工作业时,被倒塌的消防池墙体砸伤,后送医院治疗,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关于赔偿问题协商无果,闫新翠将马某及家具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判决马某赔偿闫新翠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家具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因马某无履行能力,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最终家具公司全额履行了判决款项。
新乡市两级法院开辟了涉农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涉农维权案件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今年12月份以来,两级法院开展了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内容的“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执行力度。袁荷刚院长称,该项活动的开展,不仅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要在社会上营造一种崇尚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震慑潜在的不安定因素。
今年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共办结涉农维权案件2300多件,为3900多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42亿元。